一、目的
建立和规范我中心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机制,对发现的公共卫生风险隐患及时开展风险干预和处置工作,降低公共卫生危害,减少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连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连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本单位应对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病、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环境与健康等相关公共卫生风险事件和健康影响因素的风险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公共卫生风险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成立公共卫生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风险处置工作组、风险沟通工作组。
1.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相关科室科长、办公室和应急办负责人组成。
组 长:陈振波
副组长:黄建旺、吴哲军、潘雪梅
组 员:黄哲平、蔡稳英、吴轩友、蔡月华、潘辉志、谢新妹
2.风险处置工作组:由应急办和主要科室牵头,成员由相关科室组成。
组 长:潘雪梅
副组长:蔡月华、吴轩友、潘辉志、谢新妹
组 员:骆小燕、陈卓彤、邓友良、李红卫、谭绍安、唐翠英、郑文娟、温婉颜、谭丽、伍晓军、封爱芳、付志光
3.风险沟通工作组:由办公室负责,成员由相关科室组成。
组 长:吴哲军
副组长:潘雪梅
组 员:黄哲平、陈卓彤、谢新妹、吴轩友、蔡月华、潘辉志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2.风险处置工作组:根据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对经研判符合公共卫生处置条件的公共卫生风险进行处置。
(1)应急办:主要负责现场风险处置人员队伍的组织、实施与保障,实时向领导小组报送风险处置情况。
(2)各业务科室:负责及时收集各自专业领域的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提出风险处置建议和措施,按职责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3.风险沟通工作组: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风险沟通工作,包括信息的通报、发布和媒体沟通。
五、公共卫生风险事件分类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公共卫生风险事件分为低风险事件、中风险事件、高风险事件和极高风险事件四类。
(一)低风险事件:对评估地区基本不构成威胁或完全在当地处置能力范围内,对其他地区不构成威胁。
(二)中风险事件:在评估时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密切跟踪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并及时研判,或者事件对评估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威胁,但现有防控机制可以有效应对,不需采取其他特别的应对措施。
(三)高风险事件:很可能对评估地区产生较高程度的威胁,需要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和处置措施,但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和风险管理尚在可控范围内。
(四)极高风险事件:对评估地区产生重大威胁,且该威胁的后果比较严重,需要采取特别的风险管理和处置措施。
六、工作内容
(一)低风险事件
各业务科室按职责范围关注相关公共卫生风险的进展,及时通报信息,必要时开展风险沟通工作。
(二)中风险事件
1. 各业务科室按职责范围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估工作,及时跟踪事件的发展或处置过程。
2. 应急办根据事件的进展和变化,及时组织相关部所进行评估。
3. 风险沟通工作组主动、适时开展风险沟通。
(三)高风险事件
1.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风险管理,组织专家对风险进行评估,研判其发展趋势,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供决策。
2.风险处置工作组组织各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进行风险处置,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提出风险应对处置建议和措施。
3.风险沟通工作组主动、积极地开展风险沟通,对风险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报告、通报、发布。
(四)极高风险事件
1.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风险管理,调配中心人力和物力进行风险处置;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及研判,提出应对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上报上级部门决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启动响应。
2.风险处置工作组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进行风险处置,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提出风险应对处置建议和措施。
3.风险沟通工作组加强风险沟通,对风险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报告、通报、发布。
七、具体业务分工
(一)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类公共卫生风险主要由流病免规科、公共卫生科和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组织或参与处置。
(二)环境健康类公共卫生风险主要由职业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和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组织或参与处置。
(三)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风险事件所有科室均参与,由应急办协调各科室组织应急队伍处置。
八、工作保障与奖惩
(一)人员保障:各相关科室应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公共卫生风险处置工作;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共卫生风险处置工作。(风险评估与处置的职责主要由业务科室负责和实施)
(二)经费保障:中心应确保有专项经费用于公共卫生风险处置工作。
(三)奖惩措施:对及时开展公共卫生风险处置工作、减轻公共卫生影响的部门及人员,中心应给予表彰奖励。未及时分析、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而导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心相关制度处罚。
连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